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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国际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6日 阅读量:

西安科技大学院处函件

国际函〔2026〕4号

关于印发国际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际学生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提升国际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关于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国际学生教育管理实际,国际教育学院会同研究生院制定了《西安科技大学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试行)》和《西安科技大学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试行)》。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国际学生培养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试行)

2.西安科技大学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试行)


                                             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

                                               2026年6月8日

附件1:

西安科技大学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试行)

为促进我校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保证国际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我校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为英文或中文培养。凡我校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均可招收相应类型的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一、培养目标

1.了解中国的文化、政治、经济与历史,掌握一定程度的汉语。

2.掌握所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

二、培养方式

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导师负责制。

在培养过程中,应将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着重培养国际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国际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独立钻研、结合导师在研项目进行选题并开展探索性的研究。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申请学位最长期限为5年。

、课程设置

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应至少取得32学分。

课程要求:

课程类型

课程内容

要求

学分

学位必修课

公共课(汉语语言、中国概况)

必修

8学分

基础理论课

必修

至少6学分

专业基础课

必修

至少10学分

学位选修课

专业课

选修

至少8学分

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计划应在入学后20天内制定完毕,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两年内完成。

中文培养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的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进行选择,并随国内硕士研究生同堂上课。

、培养环节

1.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须达到前述相关学分要求。

2.论文开题

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工作。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意义、选题背景、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和课题条件等做出论证。开题工作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通过至申请学位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3.中期考核

论文开题后约一年,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应提交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内容应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计划推进、已完成的研究内容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拟采用的解决方案;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

根据论文中期的研究进展和学科发展,允许对论文选题(题目、内容、研究计划等)作出必要的调整。申请答辩时,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应与中期考核后确定的内容基本一致。

4.学位论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是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相当的工作量,能够运用已有的理论或方法解决本学科的科学问题。具体格式参照《西安科技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撰写的规定》执行。

中文培养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由中文撰写,并附有相应的英文摘要。英文培养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由英文撰写,并附有相应的中文详细摘要。

5.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参照校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中文培养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应使用汉语进行答辩;英文培养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可以使用英语答辩,但须提供相应的中文详细摘要。

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

我校培养的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完成前述相关培养环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达到以下要求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1.在学期间通过本专业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以及其他必修、选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获得各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

2.中文培养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并获得证书,英文培养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并获得证书;

3.鼓励国际学生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七、附则

1.我校为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颁发的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除中文版本外,还提供英文副本,两种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2.本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2:

西安科技大学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试行)

为促进我校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保证国际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我校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为英文或中文培养。凡我校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均可招收相应类型的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一、培养目标

1.了解中国的文化、政治、经济与历史,掌握一定程度的汉语。

2.掌握所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

二、培养方式

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导师负责制。

在培养过程中,应将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着重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自学能力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国际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独立钻研、结合导师在研项目进行选题并开展探索性研究。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申请学位最长期限为8年。

、课程设置

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应至少取得19学分。

课程要求:

课程类型

课程内容

要求

学分

学位必修课

公共课(汉语语言、中国概况)

必修

8学分

基础理论课

必修

至少2学分

专业基础课

必修

至少5学分

学位选修课

专业课

选修

至少4学分

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计划应在入学后20天内制定完毕,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两年内完成。

中文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进行选择,并随国内博士研究生同堂上课。

、培养环节

1.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须达到前述相关学分要求。

2.科研实践

在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实践环节中,应积极营造创新、合作的环境氛围。着重培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与组织能力。

3.论文开题

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工作。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意义、选题背景、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和课题条件等做出论证。开题工作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通过至申请学位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8个月。

4.中期考核

论文开题后约一年,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内容应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计划推进、已完成的研究内容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拟采用的解决方案;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以及发表论文、专利及科研成果等情况。

根据论文中期研究进展和学科发展,允许对论文选题(题目、内容、研究计划等)做出必要的调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应与中期考核后确定的内容基本一致。

5.学位论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是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相当的工作量,能够体现其已经掌握所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论文具体格式要求参照《西安科技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撰写的规定》执行。

中文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由中文撰写,并附相应的英文摘要;英文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由英文撰写,并附相应的中文详细摘要。

6.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参照校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中文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应使用汉语进行答辩;英文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可以使用英语答辩,须提供相应的中文详细摘要。

、获得学位要求

我校培养的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完成前述相关培养环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达到以下要求者,可申请博士学位:

1.在学期间通过本专业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以及其他必修、选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获得各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

2.中文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并获得证书,英文培养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并获得证书;

3.国际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以西安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与其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条件一: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SCI(含SSCI)I区或II区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条件二:国内外期刊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SCI(含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条件三:国内外期刊学术论文1篇SCI(含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授权1项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西安科技大学,学生若为第二申请人,导师必须为第一申请人);

(2)参加1项导师主持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

(3)参加1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学科竞赛国际赛道并获国家级三等奖或铜牌(排名前3)以上;

(4)参加国际学术会议1次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做口头报告。

七、附则

1.我校为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颁发的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除中文版本外,还提供英文副本,两种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2.本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