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前身是学校外事办公室。2002年,我校将外事办公室由院长办公室剥离,成立了国际交流中心;2015年中心更名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执行党和国家外事政策、协调国(境)外交流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对外开放办学、开展国(境)外科学研究与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履行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的管理、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职能。部门设有综合科和交流合作科两个科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和实施学校国际化建设规划;推进学校与国(境)外高等院校、学术及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组织申报各类国际合作平台、引智基地;协助邀请海外长、短期专家、学者来校交流;聘任和管理外籍教师;涉外学术会议的审批管理;师生出国(境)事务的审批管理等。
“国际化办学”是我校建设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学校先后与美、英、澳、俄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60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拥有土木工程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四所创始院校之一。近年来,学校相继开展了42个出国(境)项目,覆盖15个学院,累计派出2000余名学生参加了出国(境)留学和实习、合作研究等项目。蓬勃发展的国际交流活动有力支撑了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
2017年,学校成立了国际教育学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国际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招生、涉外手续与后勤保障等日常管理,协调来华留学各类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院下设留学生管理科和留学生教育教学科两个科室。
近年来,学校先后招收和培养了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340余人,学生覆盖我校15个学院,涵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语言生四个层次。我校留学生先后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西安国际港务区“一带一路”留学生创业大赛中屡获佳绩,多人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提高了我校各学科的国际化建设水平。